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吉首市城市生活饮用水 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根据湖南省疾控局卫生免疫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湘疾控卫免处便函〔2024〕4号)和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4版)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第三季度,湘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吉首市城市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样品采集和检测,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至9月22日,湘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吉首市狮子庵水厂、钟家寨水厂、八月湖水厂共50个监测点的城市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样品采集和检测,共采集检测水样50份(具体监测点位见附件1,监测项目见附件2)。
二、水质检测及评价方法:
水质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检测。
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进行评价。
三、检测结果:
50份水质检测样品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合格率100%(具体报告见附件2)。
四、问题及建议:
各城市供水机构继续抓好水处理及供水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继续做好供水水质的日常监测检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安全,严防水污染事件发生。
附件:
1.2024年湘西州吉首市三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采样名单
2.2024年湘西州吉首市三季度城市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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