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湘卫医发〔2022〕27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现将《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1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为推动全省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详见国卫医发〔2022〕15号文件)、《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详见湘政发〔2021〕7号文件)、《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详见湘政办发〔2021〕48号文件)、《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详见湘卫发〔2022〕3号文件)、《湖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详见湘政办发〔2021〕81号文件)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湖南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持续深化医改进程中,全省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护士队伍持续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注册护士23.70万人,较2015年增长58.7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015年的2.20人增加到2020年的3.57人,医护比从2015年的1:0.99提高到1:1.24,医护比倒置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其中,基层医疗机构护士5.60万人,占全省注册护士的23.63%,较2015年增长92.96%。护士队伍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大专及以上护士达80.02%,较2015年提高18个百分点;本科及以上护士达28.03%,较2015年提高17个百分点。
2.护理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建立了“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健全了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专科护士培训和护理管理干部培训机制。“十三五”期间,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岗位培训率达10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达100%;专科护士培养不断规范,培训重症监护、急诊、呼吸、老年、康复等21个省级专科护士6522人,为推动全省护理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3.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深入推进。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32.23%的医疗机构已覆盖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4.护理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十三五”期间,医疗机构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程,积极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护理服务模式得到创新发展,护理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拓展,覆盖医疗机构、社区和居家以及全人群。护士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更加多样化,在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5.护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护士执业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医疗机构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逐步实现护士同岗同薪同待遇、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
(二)护理事业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
尽管全省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护士队伍数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护理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护理服务内涵领域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等相关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对全省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护理事业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疾病谱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护理服务功能和服务模式需要进行系统转变。卫生健康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需要进一步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统筹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高护理同质化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的问题和矛盾将逐步解决,符合医疗卫生行业和护理工作特点的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人才培养机制等将逐步建立,进一步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促进护理事业飞速发展。随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与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卫生健康领域的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服务效率、改善护理服务体验、实现护理科学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握新发展趋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促进护理服务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将卓越护理服务贯穿于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促进护理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康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强化“患者至上”的卓越服务,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卓越高效护理服务体系。
2.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资源配置效率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护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护理高质量发展。
3.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突出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护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补齐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增加妇儿、老年、康复、中医等领域护理服务供给,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护理服务的可及性。
4.坚持改革和创新发展。顺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护理领域人民群众新期待,把握护理工作特点,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加大护理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破除制约护理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护理发展动力。
三、发展目标
坚持以改善护理服务体系、丰富护理服务内涵、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导向,以提高基础护理质量和专科护理能力为抓手,做强护理学科。全面构建按岗定责的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做实基础护理、做精专科护理、做优人文护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全程、专业、超值、高效的卓越护理服务,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护理服务需求,让患者就医更便捷、更满意。
到2025年,全省护理事业发展达到以下目标:
全省注册护士总数达到30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0人,护士队伍数量持续增加,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护理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老年、中医、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专 栏1 “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性质 |
1. 注册护士总数(人) |
23.70万 |
30万 |
预期性 |
2.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
3.57 |
4.0 |
预期性 |
3. 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
1:1.24 |
1:1.25 |
预期性 |
4. 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
0.60:1 0.55:1 |
0.85:1 0.65:1 |
约束性 |
5. 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
0.50:1 0.46:1 |
0.75:1 0.55:1 |
约束性 |
6. 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人) |
5.60万 |
7.88万 |
预期性 |
7. 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总量的比例(%) |
/ |
≥95 |
预期性 |
8.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9.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10.相关紧缺护理专业(老年护理、儿科护理、产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等)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结合全省人口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和人民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和综合实力较强、护理学科水平较高的三级医疗机构的引领带动帮扶作用,充分利用部省级医院专科护理发展较好的优势,完善护理服务网格化建设,通过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形式,根据不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分工协作,按需提供专业、规范的卓越护理服务,不断完善全省护理服务体系。
2.增加护理服务资源。根据全省区域卫生规划,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不断增加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居家护理服务和康复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服务供给水平。
3.完善护理管理体系。坚持行政管理部门为医疗护理服务、后勤保障部门为临床服务、临床医技部门为病人服务的服务理念。以落实患者安全“十大目标”为重点,开展“10S管理”,落实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后勤保障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做好院前院中院后一站式连续护理服务,做到全员参与、全过程实施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现代医院护理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护理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4.持续增加护士数量。根据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儿科护理、产科护理、中医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工作的护士以及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数量。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等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科学合理配备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5.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完善新入职护士、护理管理人员和专科护士培训体系,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切实提升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强化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和实践基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准入与退出机制,提高培训质量。
专 栏2 护士服务能力培训行动 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以及基层医疗机构中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开展培训。预计到2025年,辖区内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 其他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训。结合实际,重点对儿科护理、产科护理、康复护理、传染病护理、重症监护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护理专科技术水平。预计到2025年,上述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均不低于90%。 新入职护士培训。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对医疗机构新进入护理岗位工作的护士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独立、规范为患者提供卓越护理服务的能力。预计到2025年,三级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的比例达100%。二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新入职护士培训,参加培训的比例不低于90%。 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从事护理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人员、病区的护理管理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提升护理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适应现代医院管理要求。预计到2025年,辖区内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 |
6.持续做好专科护士培养。持续做好急诊、重症医学、老年护理、儿科、传染病科等28个专科领域的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再遴选部分临床急需、基层能力相对薄弱的专科,开展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工作,促进区域专科能力均衡发展。健全专科护士管理体系,规范专科护理门诊,促进专科护理门诊健康、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专科护理服务需求。
7.拓宽护士职业发展路径。从护理工作实际和护理专业人才发展出发,以社会和人民群众切实健康需求为导向,拓宽以临床护理服务水平、质量和工作业绩为基础的护士职业发展路径,进一步强化护士专业实践能力。探索建立护理专家培养培训与评聘制度,让护士在疾病预防、医疗护理、老年护理、健康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护士职业发展。
8.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好的条件,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获得感和荣誉感。医疗机构要为护士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护士在职业环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9.调动护士积极性。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鼓励编外护士参加高级职称的申报,对评定为高级职称资格的,医疗机构探索采取择优院聘。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实施科学的护士评聘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临床导向,引导护士立足护理岗位,深耕临床护理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10.探索医院卓越护理。在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质量,强化护理人文关怀,优化护理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卓越护理服务,有效提升患者获得感。积极倡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施“无陪护”管理。到2025年,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卓越护理服务全覆盖,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有社区特色的卓越护理服务。
11.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和护理服务发展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新发展多元化的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面,支持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专科护理、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为失能、半失能、行动不便的人群、出院患者等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
12.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建立护理多学科、交叉学科培训机制,全面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带动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着力构建基于循证基础和临床需求的护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切实提高地区之间、医疗机构之间护理同质化水平。
13.加强护理人文建设。以提升患者就医的幸福感、获得感为重点,加强护理人员分层分级的系统培训和人文教育,倡导充满“信心、爱心、细心、诚心、舒心”的五心服务理念,开展科普与健康教育,提高沟通能力和主动服务意识,切实维护患者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等十大权益。坚持以患者满意为最高标准,将人文关怀和人文服务贯穿于整个医疗护理服务过程,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4.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湖南省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详见湘卫函〔2020〕426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辖区内老年人群的规模数量、疾病特点、医疗护理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地合理增加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机构和床位数量。增加从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护士的数量,强化人员培养培训。精准对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迫切需求,加快发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服务等。
专栏3老年医疗护理提升行动 增加老年医疗护理资源。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扩建,或者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等方式增加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等数量。“十四五”期间,各地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构和床位数量显著增加,逐步满足辖区内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 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结合实际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在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健全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全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 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作为紧缺护理人才加快培养培训,提升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能力。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加大对拟从事或者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为老年患者提供生活照护的从业技能。 推动居家医疗护理发展。推动各地按照加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扩大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护理服务”、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
15.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切实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通过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技术等方式,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和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
16.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推动各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详见国卫医发〔2017〕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辖区内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着力增加安宁疗护中心和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数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详见国卫办医发〔2017〕5号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不断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加快培养培训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专业人员,切实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安宁疗护质量。
(五)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
17.充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建设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要求,逐步实现护理资源共享、服务领域拓展,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减轻护士工作负荷。建立基于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具备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学科建设等功能的护理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护理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
(六)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18.健全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持续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领域延伸。强化中医护理人才培养,切实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
(七)加强护理交流与合作
19.深入开展与国内兄弟省市、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开展护理管理、制度政策、人才培养、护理技术等工作交流,邀请优秀护理专家来湘分享经验,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利用多方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开展卓越护理服务、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护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全面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改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推动实施。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二)加强监测评估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监测评估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并适时对各地推动实施情况予以通报。
(三)及时总结推广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因地制宜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先行先试。在推动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开展卓越护理服务工作情况的评价,注重总结经验,督促问题整改,分步推广实施,促进卓越服务行动连续持久深入开展。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地方创新典型经验予以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卓越服务理念,做好“十四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宣传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