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þ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卫健委2020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433100MB0X19983T
支出科目编码: 2100101
项目单位:吉首市卫健局、泸溪县卫健局、凤凰县卫健局、 古丈县卫健局、花垣县卫健局、保靖县卫健局、永顺县卫健局、龙山县卫健局
主管部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þ
2021年06月30日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
项目负责人 |
刘颖 |
联系电话 |
8224655 | ||||||||||||
地 址 |
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 |
邮编 |
416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777.2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745.12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州财政 |
777.20 |
州财政 |
745.12 | ||||||||||||
县财政 |
|
县财政 |
| ||||||||||||
单位自筹 |
|
单位自筹 |
| ||||||||||||
其他 |
|
其他 |
| ||||||||||||
基 本 概 况 |
2016年,我省颁布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这些政策和法律,明确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目标和任务。 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等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安排;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包括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安排。计划生育各项扶助补助资金按照目标人群数量和人(户)均标准、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适当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8个县市及张家界市桑植县,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地方财政负担资金,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原办法分担。 2016年,我省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城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90元。省在国家扶助标准之上提标部分所需资金(2016年为每人每月提高50元部分),由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省直管县省级财政负担80%,县级负担20%;非省直管县省级财政负担70%,市级财政负担10%,县级财政负担20%。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同步统筹动态调整。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全州卫生计生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升卫计服务水平。促进计划生育的利益公平,解决为计划生育做出贡献人群的相关权益的补偿。促进全州卫计能力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在资金支出范围内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322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826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75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1.54万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 | ||||||||||||||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严格按照指定的方案进行,如期完成相关任务。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2020年度湘西州卫健委共收到州财政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共计777.20万元,年内按计划共拨付745.12万元,已支付专项资金742.5万元,结余2.62万元。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各县卫生计生部门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资金需求计划申报工作。各级代理发放机构也已严格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足额将专项资金发放到每一个对象。资金无挪.用、滞留,年初绩效目标完成。 | ||||||||||||||
经济 效益 分析 |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策部署,支持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快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对实行计划生育40多年后大量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起到扶助保障作用。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1)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 (2)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或实施方案。 (3)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1)资金拨付按照专项管理办法进行操作。 (3)会计核算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4)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财社【2016】10号)规范了资金发放程序。 | ||||||||||||||
存在 问题 及分析 |
1、工作基础不牢。 2、统筹力度不足。 | ||||||||||||||
自 评 结 论 |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良好,通过产出效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 ||||||||||||||
优 |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有 关 建 议 |
1、夯实基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2、强化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聚焦难点,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名称(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湘西自治州卫健委2020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全面掌握“基本公共卫生配套”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绩效评价组对2020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777.2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湘西自治州卫健委对提供的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抽查会计凭证、调查问卷、抽查验证项目投入、产出、时效、效益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并依据拟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进行了评价分析,发表绩效评价意见,从而评定得出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办[2019]57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健康委),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负责人:邓建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00MB0X19983T。
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加挂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精神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民族医药研究所、州中心血站。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2940人,实有在职人数2597人,离休人员2人。
(二)项目概况
2016年,我省颁布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这些政策和法律,明确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的目标和任务。
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等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安排;省规定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包括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安排。计划生育各项扶助补助资金按照目标人群数量和人(户)均标准、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适当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8个县市及张家界市桑植县,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地方财政负担资金,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原办法分担。
2016年,我省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即城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90元。省在国家扶助标准之上提标部分所需资金(2016年为每人每月提高50元部分),由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省直管县省级财政负担80%,县级负担20%;非省直管县省级财政负担70%,市级财政负担10%,县级财政负担20%。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同步统筹动态调整。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奖励扶助标准制定实施意见,达到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力争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补助人员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确保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应奖励扶助的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由湘西州财政局安排,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打卡到对象账上,州本级资金777.20万元,已到位745.12万元,已下发到户到人742.5万元,结余2.62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全州卫生计生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建成健康湘西,促进人民健康,提升卫计服务水平。促进计划生育的利益公平,解决为计划生育做出贡献人群的相关权益的补偿。促进全州卫计能力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
2、项目绩效具体目标
在资金支出范围内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322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826人;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750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1.54万人;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和使用及拨付情况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来源于州本级财政,2020年州财政分别通过州财社指【2020】53号及州财社指【2020】30号文件,分两次预算安排777.20万元,至2020年12月已下拨745.12万元,到位率95.87%,已支付到个人账户742.5万元,其中:发放奖补资金15368人次,共307.54万元;发放特扶资金1148人次,共213.5万元;发放手术并发症补助751人次,共90.55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722人次,共6.53万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考取大学奖励314人次共127万元;结余2.62万元。具体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见附表3。
2、资金管理情况
为明确会计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在单位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湘西州卫健委设置了会计和出纳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做好铺垫。同时为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财社【2016】10号),为有效防止资金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县市也在各级卫健委指导下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办法。如凤凰县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凤凰县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办法》(凤财教【2011】36号)文件明确了经费开支范围。
2020年该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推动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2020年我委成立了专门小组负责项目实施,年初将专项资金按计划进行了分配,并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对补助人员的认定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开展了多形式监督工作。各县卫健局也成立了专项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管理,并各自发布了一系统实施方案文件,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湘西自治州卫健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目的是: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依照“统一标准、优化流程、结果导向、形成特色”的评价思路,依据既定的评价技术体系,基于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为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评价方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
(三)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5、《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6、《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7、《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
(四)绩效自评对象与范围
绩效自评对象为湘西自治州州本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777.20万元。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 前期准备: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精神,2020年6月本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组织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相关方面的资料文件,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仔细研究讨论评价指标体系及其他要求,为现场评价作好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在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进行。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走访与收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产出质量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项目单位等。
(3)发放调查问卷。2021年6月23日-24日,项目评价组对项目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计划按项目受益对象(30份)发放问卷。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3、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4、归档:对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三、绩效分析与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2020年度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如下:
1、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确认并公示等工作。个人申报、行村级评议,乡村两级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确认的对象逐户上门核实,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级审批,各县卫计委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全员复核、确认。严格按规范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公示。通过评议公示、逐级审核、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了两项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公平、公正。对该退出的对象及时退出,杜绝吃空饷的现象。
2、进一步完善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系统内基础信息资源优势,推进内部共享;通过部门协作和大数据平台信息交流,逐步实现外部互通。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信息协作中,加大对数据上报质量的监控力度,对数据异常的地方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有效提高了人口数据的监测效果。目前已顺利完成国家第一、二和三季度人口监测报表审核和上报工作。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湘西州上报出生人口28170人,其中男14998人,女13172人,出生率为9.18‰;政策内出生2436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49%,符合政策生育情况基本平稳;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86,较上年下降0.9个比点。
3、进一步便捷生育服务。通过对接信息平台、网上办理、优化年检方式等措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服务更便捷。截止2020年9月底,湘西州一孩生育服务证按期办结率99.13%,二孩生育服务证按期办结率98.67%,再生育证按期办结率66.5%。本年度上报政策内出生24365人,生育服务登记及再生育证申办人数18463人,生育服务证办理率75.78%。
4、全面落实奖励扶助政策。严格按政策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信息录入、数据汇总、资金测算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奖励扶助资金日常管理监控、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本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并录入系统15368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格确认并录入系统对象 2157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751人。二是完成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2722人的资格确认。四是完成了本年度我州农村独生子女考取全日制专科以上高等院校一次性奖励对象314人资格审核工作。
5、依法依规开展计生审查。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审查规定,为有需要的群众依法依规出具计生证明,对综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招录聘用人员以及省级下发的各类计划生育资格进行认真审查。截止10月底,审核州本级评先评优1026人,招考录用353人,省级下发各类计划生育资格确认、审查2381人。
6、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为推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完成上级指定的任务,10月19日-23日,由委领导带队对八县市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重点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托育机构备案、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等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进行了当前工作分析和工作建议。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要求各县市卫健局力量再集中、措施再强化,精准发力,瞄准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提速度、赶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进人口及家庭健康发展。
7、积极争创“国优”。创建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为契机,州市紧密联动,凝心聚力、强措施、抓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了成效,在省代国检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省卫健委已将湘西州吉首市作为湖南省“国优”县推荐上报国家审批。
实施该项目是贯彻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抓手,是保障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全州卫生计生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计划生育的利益公平,解决为计划生育做出贡献人群的相关权益的补偿。
(二)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文件的要求,基于问卷调查、对若干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评价,“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立项符合战略目标,立项依据充分。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项目绩效
指标 |
投入 |
过程 |
产出 |
效果 |
合计 |
权重 |
15% |
15% |
30% |
40% |
100% |
得分 |
15 |
14 |
29 |
37 |
95 |
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本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级为“优”。从评分情况看,产出效果较好,可以看出本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在湘西自治州州本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对资料查阅分析汇总后,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工作基础不牢。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不专,事务庞杂,特别是一些地方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只求完成任务,不求工作实效。一是在各项政策审批中把关有所松懈,审批资料中存在逾期审批、空项漏项、缺少程序等问题。二是全员人口信息平台中基本情况的采集、上报质量不高,存在漏统漏管,全员人口信息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数据对比匹配成功的比率总体不高。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符合条件多孩再生育审批的服务主动性不高,生育(服务)证办理率偏低。三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工作不平衡,部分地方还是存在走访慰问流于形式、双岗联系人“空挂”,签约家庭医生上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现象。
2、统筹力度不足。各县市对当前新时期的人口家庭发展重点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对于本地的母婴设施建设和托育机构建设,基本没有的政策措施及经费支持,没有强有力的抓手来推动工作开展。没有形成部门合力,卫健局仍处于单打独斗,牵头作用名存实亡。加之相关职能部门政策兼容性不够,导致重点工作推进困难重重。
五、对策建议
1、夯实基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人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转思想、转作风、转模式,在抓紧抓好人口家庭重点工作上不松劲。二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业务精、水平高的专业化队伍,做好队伍培训,及时掌握基层队伍变动,将定期培训与点对点培训结合起来,保障队伍专业素质。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坚持综合协作机制。切实履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构建长效协作关系,有效整合成员单位工作职能,为重点工作保驾护航,提供有力支撑。
2、强化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宣传先行,多渠道、多方式的将依法生育、优生优育、托育服务、奖励扶助等政策及时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新型生育文化氛围;坚持严格审查,对各项计划生育审核不能放松要求,放弃原则,坚持“两非”有案必查制度;强化主动服务意识,通过上门服务,提醒办理等手段优化证件办理服务;坚持村为主,服务前移。重心下沉,更贴近群众,依托村(社区)抓好抓实信息采集上报、奖扶申报、生育服务、走访慰问特扶家庭等“零距离”服务;坚持做好“放管服”,规范有序的简化行政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上下级衔接和左右部门互动力度,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3、聚焦难点,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定目标规划,与本地实际有效的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尝试,按照“政府主导、试点示范、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好重点任务的试点单位,持续出台相关的政策制度,形成有力抓手,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开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和拓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服务内涵。继续围绕托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目标任务,积极探索,统筹兼顾,推动托育服务有序开展。继续抓好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制定和本地上报的建设目标,抓紧抓好,提速度、赶进度全面完成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任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加强监督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精准培训、精准“扶贫”、精准施策,做到精细化、精准化培养人才,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快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做好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国家和省局报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
三是继续按标准及时将补助发放到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确保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应奖励扶助的对象。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湘西自治州卫健委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湘西自治州卫健委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湘西自治州卫健委2019年度州本级利益导向资金统计表
湘西自治州卫健委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