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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荣复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公示

  • 2021年02月19日 11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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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和《湖南省医院评审实施细则》(湘卫医发〔2012〕28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湘西自治州医院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荣复医院进行等级评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我委拟确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荣复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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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接待人: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龙永红、龚华

接待地址:州卫生健康委办公楼203室(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8号)

举报电话:0743-8222306、8225595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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