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009
- 文号:州卫发〔2020〕27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卫健委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0-07-13
- 签署日期:2020-07-13
- 登记日期:2020-07-13
- 发文日期:2020-07-13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根据《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州司法〔2020〕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近年来出台和修订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在《湖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础上进行小幅调整,修改的内容为《消毒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两节内容,新增加的内容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增加了监管职责移交后的条款。
各县市在执行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县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向我委法监科反馈。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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