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年鉴(2005)

湘西州年鉴(2005)

来源:湘西州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2-09-19 字体大小:

  【概况】2005年,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完善格局、夯实基础、创造特色、提高水平”的整体工作思路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总要求,认真宣传、贯彻、实施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全面推进村(居)民自治,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经省考核评估确认,我州2005年度年末总人口为266.03万人,出生人口34164人,出生率为12.86‰,死亡率为6.68‰,自然增长率为6.18‰,出生性别比为118.78。计划生育率为89.39%,比上年提高1.50个百分点;多孩率为3.61%,与上年基本持平;综合治理到位率为96.12%,比上年提高1.62个百分点,名列全省第四位;统计准确率为95.26%,比上年提高1.3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94.75%的平均水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为52.79%,比上年增长30.97个百分点;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为89.09%,高于全省87.14%的平均水平;村为主比例为77.10%,比上年增长3.73个百分点。全州考核评估总分为92.05分,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并被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已连续第14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目标。吉首市、花垣县继续保持了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单位,保靖县、古丈县跃居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单位;凤凰县甩掉了“重点管理”的帽子,进入了二类单位行列。

  2005年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国策意识强化。一年来,州委常委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先后5次听取了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设施建设、机构编制、奖励扶助、整治“两非”、考核评估等方面的问题。先后8次召开有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或分管副书记、副县市长参加的全州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及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州、县、乡层层实行了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州领导联系县市、县市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主干包组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州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意见》,对全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设施装备、计划生育手术医生的条件执质、技术人员的编制比例、工作责任与报酬、地方政府的科技投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了全州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管理与服务规范运行。二是宣传强劲,计划生育工作氛围和谐。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校把人口理论、计生法规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县以上新闻媒体都开设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宣传专栏。各级计生部门还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5.29”计生协会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活动日,采用苗歌、山歌、花鼓、文艺汇演、展版、知识抢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奖励扶助制度、国务院428号令、省政府194号令及新型婚育观念、计生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一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7万多份,有组织地开展“送计生政策”下乡文艺表演、咨询、板展等活动56场(次),分4期对各县市、乡镇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了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计划生育工作环境更加优化,工作氛围更加和谐。三是基础夯实,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加快。突出城市抓社区、农村抓村组,进一步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加快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在吉首市双塘镇创办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试点,对计划生育难点问题进行了有效探索。各县市按照双塘模式均创办了2至3个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点,全州85%的乡镇实现了育龄妇女计算机个案管理和信息引导,2807个村(居委会)全部制定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对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实行了合同化管理,村级“三位一体”计生工作阵地进一步巩固,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四是政策推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内力激活。在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的意见》(州政发[2004]11号)文件规定的优待奖励政策,稳定推行“计生绿卡”、计生“养老红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全面推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州共有2050名对象享受到了年600元的奖励金扶助。利益政策的推动,激发了群众自觉落实计划生育的热情,激活了干部群众主动参与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
  一年中,全州就有1653户两女家庭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比上年增加168例,增长11.31%;472户有生育指标的农村育龄夫妇主动放弃了再生育计划;农村独生子女领证人数比上年增加了347户,增长22.43%。五是集中服务,计划生育各项手术落实。在坚持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抓的同时,加大了集中突击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力度,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组织安排了秋、冬、春、夏4次声势浩大的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狠抓了“三查一治 ”服务、各项节育手术、补救措施落实和依法行政工作。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协分管计划生育的领导分别带队下县市督查工作落实;州人口计生委机关干部分片包干驻县市协助集中服务活动开展;各扶贫联系单位纷纷带人、带车、带钱、带物下基层帮助工作;特别是各县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整体推进了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全年全州共计完成各项节育手术和补救措施40906例,其中结扎11794例,补救措施7562例,为全州计划生育率的提高和全年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是规范管理,计生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大力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查处涉嫌“两非”案件92起。进一步强化手段,成功地用法律手段解决了一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全州共征收社会抚养费576.21万元,征收到位率56.58%。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州设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各县市、乡镇组建了专门队伍和力量,加大对外出对象的追找力度,成功找回716个计划生育外出对象并落实了有效节育措施。依法严格处理违法生育,全州共立案调查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102起,查处98起,共对1725名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处罚和处理,其中给予国家干部职工纪律处分12人。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28号令,召开了全州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大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意见》,对全州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重新进行了审核发证,技术专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考核。七是考核督查,计划生育工作手段硬化。2005年,有泸溪县解放岩乡、永顺县颗砂乡、凤凰县米良乡因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水平下滑被通报批评,永顺县灵溪镇因工作放任自流、弄虚作假严重被实施“黄牌警告”。全州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做到各级按照省里规定的标准增加计划生育经费预算拨付到位;各县市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节育手术经费按照“省州出25%,县市出25%,乡镇出50% ”的要求落实到位;落实兑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奖励扶助资金安排到位;乡(镇)、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全额纳入县市财政预算,实行工资统发到位。八是教育培养,计划生育队伍素质增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州人口计生委先后举办了4期乡镇计生专干、手术医生和计算机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班,205人参加了培训。各县市一年中共举办计划生育各类培训提高班16期,培训人员1210多人次。共输送313名计生技术人员入各类院校进行在职学历继续教育,28名计生干部先后被提拔使用,其中提拔副科的17名,提拔正科的10名,提拔副处的1名。
  2005年,全州有74名计生干部受到表彰奖励,其中5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省人民政府奖励和表彰,州人口计生委被州委、州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二等奖”等殊荣。
  2005年我州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存在的差距也还较大,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低生育水平反弹压力增大。我州即将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每年出生人口将由现在的3.5万人增加到4.3万人以上;一部分群众生育观念与现行政策差距较大,每年违法生育近0.5万人。二是人口结构失衡状况仍未改观。出生人口性别比依然严重偏高,达118.78,高于全省平均值。三是依法管理难度仍然较大。全州跨县以上流动人口超过40多万,违法生育人口70%以上是流动人口所生,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违法生育对象要么资产转移,要么经济贫困,社会抚养费很难征收到位;“两非”案件隐蔽性大,调查处理难。四是基层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相当一部分村级班子缺乏战斗力,不能以村为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部分乡镇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不够,求真务实不够,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手术出生的现象依然存在;乡村两级计生服务设备装备落后,不能满足育龄群众基本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的需求。
  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处级行政单位,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统计科、财物资产管理科、人事科、科技科6个科室;下辖州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州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州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州计划生育培训中心、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5个事业单位。核定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4名,机关工勤事业编1名。
  主  任
  彭计划(2001.3-   )
  副主任
  胡泽凤(1994.9-   )
  田  娟(2004.12-  )
  田晓萍(2003.9-   )
  宋维金(2000.1-   )
  纪检组长
  覃建荣(2003.12-  )
  【计生新举措】  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技术保证,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管理与服务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05年4月,州人民政府对计划生育科技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湘西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意见》(州政办〔2005〕5号)文件,对全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设施装备、计划生育手术医生的条件执质、技术人员的编制比例、工作责任与报酬、地方政府的科技投入等均做出了要求,促进了全州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管理与服务更加规范运行。
  【集中整治“两非”行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进一步规范依法生育秩序,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攀高问题。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2005年4月至7月,我州组织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在在全州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大力宣传、认真清理和依法依纪查处,全州专项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共清理B超512台,对599名B超操作人员进行了登记,签订责任状525份,清理药品经营批发企业6家、药品零售药店338家,查处涉嫌“两非”案件92起。
  【计生奖励扶助制度】  今年,省人民政府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把它列入今年为民要办的8件实事之一。州委、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本级政府为民所办实事之中,认真组织开展奖励扶助对象的摸底调查和核查工作,严格确认奖励扶助对象。并积极向省人口计生委和省财政厅申报,争得了湘西自治州奖励扶助资金由国家、省两级全额补贴的优惠政策。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农民夫妻,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人年均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其亡故为止。这项制度的推行,是人口计生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通过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让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养老上有保障,既能有效的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自觉性,又可大大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同时,对进一步稳定我州低生育水平,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2005年我州首批享受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对象共有2050人。
  光荣谱
  州人口计生委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省委、省政府表彰
  凤凰县人口计生局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  中宣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人口计生委 全国妇联等10部委表彰
  王学保(州人口计生委)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个人 中宣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人口计生委 全国妇联等10部委表彰
  (撰稿人:田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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