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7 字体大小:

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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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卫计委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2016年至2020年是深化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依法治州办的安排部署,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推进“四个全面”和“健康湘西”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州委州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州发〔2016〕1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和“健康湘西”战略布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卫生计生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根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通过深入扎实的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系统各级各部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广泛深入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自觉性,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和“健康湘西”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保障全民健康、优生优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卫生计生立法、执法、行政管理、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卫生计生工作特点,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突出卫生计生宣传的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工作。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州卫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意识,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宣传学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继续强化卫生计生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公共卫生计生知识。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医疗服务、医疗执业、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计划生育奖扶、治理人口性别比等方面问题,开展以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及公共卫生安全等专项整治、打击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优生优育等工作为重点的宣传教育,为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围绕医疗、卫生计生突发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职业病诊断鉴定、医疗纠纷、计划生育管理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全州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州卫生计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服务相对人,其中重点对象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计生人员及其他干部职工。
   (二)工作要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讲座、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干部提拔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系统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日常学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县市、本单位规划或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州卫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在卫生计生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系统内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州卫计委内设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州卫计委党组报告。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县市、各部门工作实际和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认真总结推广各县市、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州卫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卫计局、州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保障“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基础。

    附件:湘西自治州卫计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附件:


湘西自治州卫计委“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彭  军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河明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田晓萍  党组成员、副主任
                田  娟  党组成员、副主任
                彭志新  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俊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张金桥  副主任
                陈志伟  副调研员
                佘松海  副调研员
                谢朝贵  副调研员
        成  员: 周文忠  与综合监督科科长
                杨胜国   办公室主任
                蒋  波   人事科科长
                谭  力  规划信息科科长
                刘  颖   财务科科长
                徐克生    体制改革、基层卫生科科长
                彭春芬  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龙永红  医政医管科科长
                彭  汨  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科长
                杨毅琼  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计生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胡  冰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科长
                唐江南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科长 
                黄锦辉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
                徐世江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科长
                袁桂湘  宣传科科长
                彭  文  科技教育科科长
                葛永康  爱国卫生工作科科长
                丁翠兰  保健科科长
                石刚金  监察室专职副主任
                张  洁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办公室
        主   任:谢朝贵   副调研员
        副主任: 周文忠   与综合监督科科长
        成   员:杨胜国   办公室主任
                 蒋  波  人事科科长
                 刘  颖  财务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州卫计委与综合监督科,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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