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
序言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是保证我国人口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措施。为了实现我州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
人口发展现状和趋势
人口多,底子薄,耕地少,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而湘西州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库”地区,人口对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尤显突出。面对巨大的人口压力,州委、州政府在组织广大群众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开展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普及教育、消除贫困、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紧密结合起来,运用经济、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使我州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十五”时期以来,我州大力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按照“完善格局,夯实基础,创造特色,提高水平”的整体思路,全面落实“村为主”,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和计划生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整体工作水平大大提高。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考核评估,2004年度全州人口出生率为12.84‰,计划生育率为87.89%,多孩率为3.27%。从1991年湖南省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考核评估以来,我州已连续13年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成功实践,增强了湘西州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了社会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我国l3亿人口日的到来,再一次敲响人口问题的警钟。警示我们人口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未来几十年,人口总量高峰、就业人口高峰、老龄人口高峰相继到来;人口总体素质不高、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贫困人口脱贫困难、艾滋病及其它传染性疾病滋长蔓延等五大难点相互叠加;就业人口对经济承载的压力,贫富差距对社会承载的压力,生产生活方式对资源承载的压力,人口总量对环境承载的压力,四大压力相互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面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艰巨任务,又要统筹解决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在目前经济还很不发达的湘西州,严格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没有根本改变;低生育水平仍很不稳定,潜伏着强大的反弹势能;人口自由迁移的速度不断加快,对居无定所、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管理难度越来越大,计划生育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任何认识的缺位、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和外来因素的不利影响,以及目前普遍存在的盲目乐观情绪,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反弹和人口环境的恶化。
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人在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确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思路,研究制定一系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人口发展行动计划。湘西州“十一五”人口规划,既要考虑控制人口数量,也要考虑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以及开发人力资源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入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的创新。
发展原则和思路
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对策。在工作中要切实遵循以下原则和思路。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低生育水平条件下的人口自身发展规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规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地方条例,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利益导向。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设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倡导男女平等、计划生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文明风尚,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扎实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和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绿卡”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三是巩固服务网络,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努力提高他们总揽全局能力、民主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扩大部门合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发展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方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努力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到2010年,全州人口总数控制在285万人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2%左右;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全面实行“村(居)民自治”;优生遗传服务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降低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具有较为完善的生殖健康服务体系,所有育龄群众都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整治“两非”取得明显成果,出生婴儿性别比回落到较为正常的水平;全面构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保障机制,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观基本形成;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需求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逐步形成具有我州特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政策措施与对策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人口问题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一方面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努力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另一方面,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通过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时,必须把人口问题作为发展的首要问题予以研究和考虑。各级各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本国策予以综合考虑,坚持做到“两种生产”一起抓。要组织全社会力量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对基础单位和相关部门执行计划生育决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二)以村级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也是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的“四位一体”阵地建设,在“十五”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仍然要加大投入,改善基本条件,逐步形成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网络体系。村级的“三位一体”阵地建设,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
在加强阵地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建设一支数量和质量都能适应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要设立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配备计划生育专干,并做到报酬落实、任务落实。村民小组也要配好配齐计划生育指导员,配合村专干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同时,要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重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依靠大力开展三生服务,更加广泛地吸引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要切实帮助基层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积极推行“村为主”战略,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要认真开展创建设计划生育合格村的活动,把这一活动与建设“少生快富先进村”结合起来,真正建立起“县领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运作的新格局。
(三)把宣教教育放在首位,促进群众生育观的转变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人口意识和文明、进步、科学的婚育观念。这是我州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性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文艺等手段,宣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宣传我国的人口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观念,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普及有关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妇幼保健的科学知识;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敬老爱幼,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表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典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国家利益与家庭利益的关系。
宣传教育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配合,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组织妇女参加“双学双比”等群众活动,开展面对面的交流与咨询,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宣传工作。针对群众求知、求富的需求,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播致富信息,搞好卫生保健,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事业结合起来,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
各级党校以及各类高、中等学校都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知识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在中学的有关课程中,要进行人口国防大学情与青春期的教育。
要加强计划生育宣传网络的建设。州县市要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州县两级要配备必要的宣传设备器材,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乡镇要普及建立人口学校和村计划生育宣传室,对广大育龄夫妇进行宣传教育。“十一五”期末,州县(市)三级要建立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
(四)强化政策推动,不断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这既有观念问题,也有现实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许多计划生育家庭由于进入老年、子女死亡、伤残或手术后遗症等原因陷入贫困。这直接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的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事业,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尤其是要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老有所养的问题,把实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推广以凤凰县“计生绿卡”制度为代表的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家庭的子女免费入学奖励政策。二是落实好《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符合再生育子女条件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的奖励,引导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三是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这是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男女平等,缓解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的趋势,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有益探索,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保证财政投入,确保奖励资金按时到位。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计生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保障奖励资金的安全运作,确保奖励资金如数按时发放。四是要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计划生育与扶贫相结合,是我州实际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主旋律,也是彻底根治“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恶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坚持“政府总揽、部分协调、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动作机制,把计划生育同扶贫攻坚,实施稳定脱贫战略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对农村已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要优先安排扶贫项目,优先提供扶贫资金和贷款,优先致富科学技术,优先在希望工程中照顾子女入学。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广泛开展“三生服务”活动,认真开展个十百千万扶贫帮困活动,促进农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五)发展计划生育科技事业,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
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州县市人口和计生委(局)要配备有科技知识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建立稳定、可靠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科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用于科技经费比例应不低于当年计生事业费的10%。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投入的重点放在县乡服务网络建设、改进技术服务装备和设备、增强技术服务能力、人才培训等方面。 “十一五”州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普遍建立优生遗传检测中心、不孕症治疗中心、并发症、后遗症监测治疗中心和病残儿监测中心以及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乡镇要全面启动优质服务,努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使广大育龄人群在计划生育过程中、全程、全方位受益。
2010年,全州全面建立起能够发挥正常功能、满足群众基本需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县站全部完成甲级站创建工作,其中50%的县站达到示范站标准,50%的中心乡站达到甲级站标准,其中30%的要创建示范站。形成人数合适、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的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县级服务站获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达到80%,50%的县站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称比例达到1:4:7的要求;中心站和乡所的技术人员全部达到医学中专以上学历,中心站60%达到医学大专以上学历,要有一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全面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使育龄夫妇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努力实现孕前型管理与服务,优生遗传检测面达到80%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基本正常,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病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提供计划生育物质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事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各级财政要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以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比例逐年递增。“十五”期末,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的投入达到年人均10元。
加强计划生育的财务管理。配备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专(兼)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经费“乡收县管乡用、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管好用好经费。
大力调整计划生育事业费投资方向。“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安排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应把投入重点摆到科技应用、基础建设、干部培训、设备配备上。要鼓励建立多渠道的融资体制,吸纳民间资金和社会捐赠,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基金,以增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后劲。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素质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建设,要按照“机构合法、结构合理、人数合适、素质合格”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基础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任务、报酬。大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个计划生育系统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优化队伍结构,激发竞争活力。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要努力造就一支以计划生育医学专业为主体,年龄结构合理,高、中、初级人员比例协调的专业技术队伍,要注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配齐配强州、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班子。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队伍建设,解决好协会活动经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州、县(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除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继续教育以外,“十一五”期间,要使计划生育系统所有专职工作人员都受到一次系统的岗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素质。力争“十一五”期末,县市计生工作人员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80%以上,技术服务人员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占100%,乡镇专干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80%以上,力争全系统有30%的干部达到本科文化程度。要充实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加快全面实行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进程,提高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能力。要大力加强计划生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形成爱岗敬业、求实奉献的良好氛围。
(八)强化部门职责,实行综合治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完备的调控体系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引导他们牢固地树立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观念。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的,给予处罚。
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支持计划生育,把贯彻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任务,各部门制定有关社会福利、劳动就业及其他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都要有利于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要继续认真实行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目标管理,即省对地州县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排队;州对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排队;县市对村(居)委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排队,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