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州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9 字体大小:
    一、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发〔2015〕2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州发〔2015〕3号)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为吉首市乾州朝阳路8号。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20号)精神,明确湘西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负责全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和指导县市实施,制定全州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全州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指导县市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并指导县市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指导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州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协调指导全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六)贯彻执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并指导县市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州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八)组织监测全州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完善全州生育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加强全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县市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九)组织建立并指导县市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州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十)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一)组织拟订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二)组织拟订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十三)指导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十四)负责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并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十五)制定全州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贯彻中医、西医和民族医并重方针,组织实施《湘西自治州土家医药苗族医药保护条例》,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十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保健政策,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十七)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州保健委员会、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州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八)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20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规划与信息科、财务科、法制与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监测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体制改革科(加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加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献血管理办公室牌子)、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妇幼健康服务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宣传科、科技教育科、爱国卫生工作科(加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保健科。下设二级机构州人民医院、州民族中医院、州卫生监督所、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精神病医院、州中心血站、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州医疗器械管理站、州卫生系统工会、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州农村改水办公室、州医药学会办公室、州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州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站、州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州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州计划生育培训中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系统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886人(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851人)。实有人数2993人,其中在职人员2263人,退休人员726人,离休人员4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6年收入总计14957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4.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18万元,事业收入128788.58万元,其他收入2029.3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4093.3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1193.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2899.6万元)。全年总支出144009.4万元(基本支出132978.22万元,项目支出1103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20.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5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69.36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224.5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515.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6.45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19654.0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8500.3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153.7万元)。
    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度,州卫生计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851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083.64万元,项目支出为9429.0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州卫生计生部门“三公”经费总支出为260.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144.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16.25万元,无出国境旅游情况。全年“三公”经费未突破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度决算有所下降。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来,各单位对“三公”经费使用进行了严格管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均得到有效控制。卫计系统2016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台,全年共接待2317批次,接待人数12285人,人均接待费为117.81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卫生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34.2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开展公共卫生、医改、经病预防控制能各项工作日常工作开支。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度,州卫计部门开展政府采购1960.39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841.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医疗设备购置等,工程类政府采购35.21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83.8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等。
   (二)部门决算分析
    本部门在决算编制、送审、批复中,由于部门公用经费不足、业务人员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部门决算在整个编报之初,存在一些问题,最终在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了调整纠正。
   (三)提出改进措施
    增加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由于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不足,导致机关运行困难。
 
州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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